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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国轴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国报告网提示:信部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营监测;工业、通信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等。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轴承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国轴承工业协会为行业自律组织。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等工作。

工信部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营监测;工业、通信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等。

中国轴承工业协会成立于1988年,主要负责调查研究行业的现状及发展方向,向政府反映行业的意见和要求;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对行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提出建议;组织交流企业改革、管理、技术、质量、经济等方面经验;组织开展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搜集、分析、发布行业有关经济技术等信息资料;开发人力资源,加强职工教育,组织人才培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组织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举办国内及国际轴承展览会,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等。

二、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轴承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

文件名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

1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国务院

2006年2月

2

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1年12月

3

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国资委

2012年1月

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国家发改委

2013年2月

5

中国制造2025

国务院

2015年5月

6

机械工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及专项规划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16年3月

7

全国轴承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中国轴承工业协会

2016年6月

8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国家发改委

2017年2月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
(1)《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重点研究开发重大装备所需的关键基础件和通用部件的设计、制造和批量生产的关键技术、开发大型及特殊零部件成形及加工技术、通用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和高精度检测仪器。”

(2)《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

201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该指南将中、高档数控机床轴承和电主轴、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轴承等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以及大型盾构机密封、风电偏航变桨轴承密封等高可靠性密封列入了机械基础件行业转型升级投资的目录。

(3)《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

201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2012年版)》,将风力发电机组增速器轴承、主轴轴承、发电机轴承、大功率工程机械主轴承(盾构机主轴承、液压挖掘机轴承、液压履带式起重机轴承寿命达到5000小时以上)等关键基础零部件列入该指导目录。上述关键基础零部件可优先列入政府有关科技及产品开发计划,优先给予产业化融资支持,享受国家关于鼓励使用首台(套)政策;产品开发成功后,经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2013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其中鼓励类项目包括:十四、机械:2兆瓦(MW)及以上风电机组用各类精密轴承,使用寿命大于5000小时盾构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轴承;盾构机主轴承密封(使用寿命5000小时)。

(5)《中国制造2025》

国务院2015年5月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将“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列为九项战略任务之一,将轴承等零部件列为“工业强基工程”五大工程之一,支持企业推进技术改进。

(6)《机械工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及专项规划》

2016年3月,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发布《机械工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及专项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机械工业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强基固本、锤炼重器、助推智造、服务民生”四大发展重点。基础薄弱是长期制约我国机械工业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机械工业必须要强化基础、突破瓶颈、补齐短板,切实加强基础零部件的研究和开发。“十三五”期间,基础零部件的主攻方向是提高精度和可靠性,努力改变低端过剩、高端不足的结构现状,要重点发展严重制约高端主机和重大装备自主化的高端轴承,重点发展第三代轿车轮毂轴承单元,高铁配套轴承,数控机床轴承和航空高精度高速轴承,大型风电和石油冶金矿山机械高精度重载轴承,积极研发具有运行状态远程自动监测、故障自动诊断和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化轴承等新一代轴承。

(7)《全国轴承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年6月,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发布了《全国轴承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到2020年,实现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1,920亿元,产量225亿套。“十三五”期间,全行业增加值增长率设定为年均5%-6%,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同时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递增设定为3.5%-5%,其中高端轴承年均递增设定为15%,低端轴承设定为年均递增-5%,调整产品结构,化解中低端轴承产能过剩。设定增加值增长率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高于增加值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产量增长率低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体现从规模速度型增长向质量效率增长的转变。

(8)《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2017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将“3兆瓦及以上海上和高原型、低温型、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各类发电机、风轮叶片、轴承、齿轮箱、整机控制系统、变桨系统、偏航系统、变流器、变压器、密封件”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下游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

文件名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全国人大

2009年12月

2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

国家发改委

2014年9月

3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1月

4

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

2016年3月

5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国务院

2016年11月

6

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

国家能源局

2016年11月

7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

2017年5月

8

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17年11月

9

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18年10月

10

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2019年5月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9年1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将包括风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9月正式公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提出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全面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到15%左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和13亿立方米。风电方面,将加快建设“三北地区”和沿海地区的八大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建设内陆中小型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加强各类并网配套工程建设。

2020年并网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亿千瓦。

(3)《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对风电产业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科学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大幅减少能源消费排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4)《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拟重点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303项,涉及项目总投资约4.7万亿元。其中,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重点推进103个项目前期工作,新建城市轨道交通2,000公里以上,涉及投资约1.6万亿元。

(5)《“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明确要“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发展趋势,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加快突破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推进重大装备与系统的工程应用和产业化;加快发展先进核电、高效光电光热、大型风电、高效储能、分布式能源等,到2020年,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8%以上,产业产值规模超过1.5万亿元,重点发展5兆瓦级以上风电机组等领域关键技术与设备。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1亿千瓦以上,实现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风电装备技术创新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6)《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风电发展的规划,包括:“发展目标之总量目标: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十三五’期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8,000万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新增容量400万千瓦以上。按照陆上风电投资7,800元/千瓦、海上风电投资16,000元/千瓦测算,‘十三五’期间风电建设总投资将达到7,000亿元以上。”

(7)《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7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发布《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要加强5兆瓦、6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突破离岸变电站、海底电缆输电关键技术,延伸储能装置、智能电网等海上风电配套产业,提升潮汐能、波浪能及潮流能施工安装与发电装备的研发和制造能力。

(8)《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

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总体要求为,2017年可再生能源电力受限严重地区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实现明显缓解。甘肃、新疆弃风率降至30%左右,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弃风率降至20%左右。其它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年利用小时数应达到国家能源局2016年下达的本地区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或弃风率低于10%、弃光率低于5%)。

(9)《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

2018年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0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同时政策在规划管理、市场化交易、清洁能源消纳等方式给予政策引导及支持。

(10)《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YX)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轴承行业分析报告-产业竞争现状与发展战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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