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时间: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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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2024年10月12日 09:45:19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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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床商务网栏目 科技动态】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的战略部署,推动我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4〕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
《指导意见》制定的背景 低空经济具备产业链条长、业态丰富、跨部门跨层级等特点,被明确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2021年2月,低空经济被写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4年3月,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四川是全国首个开展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航空工业、飞行培训等方面已具备一定优势。然而,当前我省低空经济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空域条件复杂、基础设施不足、文化氛围不浓等。为有序引导我省低空经济合理健康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指导意见》。
二、
《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 《指导意见》由3部分内容构成,总体框架可以概括为2大阶段目标、4项重点任务、5个保障措施。
2大阶段目标 《指导意见》明确了我省未来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目标。近期突出打基础、抓试点,深化低空空域分类划设和协同管理改革,培育制造、运营等领域的行业领军企业,选取全省发展基础较好的3—5个城市开展低空经济试点建设示范,到2027年实现建成20个通用机场,支线机场通航的全覆盖等目标。远期突出提能级、塑品牌,到2030年全面建成覆盖广泛的起降基础设施网络,通航装备制造、产业配套协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品牌产品。
4项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围绕低空经济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共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
场景应用是牵引。《指导意见》提出培育壮大低空飞行应用市场,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开通通航短途运输服务,培育商务出行、私人包机等新业态。二是发展
平台等起降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低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低空航空气象监测设备等智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